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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日報訊(記者王東亮)25日,北京市發佈《北京市樓宇內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規範(試行)》(簡稱《規範》),明確產權單位為除居民小區外的樓宇(公共建築)安全管理第一責任人,須按規定投入安全經費,確保名下樓宇安全。同時,《規範》還要求公建物業單位必須配備應急救援組織或應急救援員處置突發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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